檢送公告公開展覽「變更大園都市計畫(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(兼供高速公路使用)、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(兼供高速公路使用)及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(兼供高速公路使用))(配合國2甲由台15線延伸至台61線新建 工程)案」計畫書、圖及公告各1份,請貴公所轉請有關里辦公室張貼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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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 文 單 位:桃園市政府 發 文 日 期:2026-07-17 發 文 字 號:府都計字第1150193112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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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 文 單 位: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收 文 日 期:2026-07-20 收 文 字 號:桃市建師字第117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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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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